眼镜蛇
Yǎn Jìng Shé
Cobra
产地分布
分布于安徽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台湾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海南、广西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等地。 眼镜蛇 审核 李培红 主任药师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关于我们 | 常见问题 | 服务协议 联系电话:010-64801616|联系邮箱:offic
采收加工
夏、秋季捕捉,杀死后,剖除内脏,鲜用或盘成圆形,文火烘干。
药材性状
动物学信息 药材性状 体较粗壮,头呈椭圆形,头颈区分不明显,体长140-150cm。头黑褐色,颈部背面具眼镜状斑纹,体背部黑褐色,有狭的黄白色横斑,斑纹有时呈双条形。腹面前段呈黄白色,有1个黑褐色横斑,横斑前有1对黑色斑点,第21-24鳞呈淡黄色,其余均为黑色。无颊鳞。背鳞平滑斜行。气腥,味淡。 动物学信息 动物属种 眼镜蛇科眼镜蛇属眼镜蛇。
性味归经
性温,味甘、咸。归肝经、肾经。(原文:肝经、肾经 药性 温 药味 甘、咸 眼镜蛇是眼镜蛇科中的一些蛇类的总称,主要分布在亚洲和非洲的热带和沙漠地区。眼镜蛇最明显的特征是颈部,该部位肋骨可以向外膨起用以威吓对手。因其颈部扩张时,
功效与作用
通经络,袪风湿。主治风湿关节痛,脚气。
临床应用
相关配伍 1、治风湿病:(眼镜蛇)鲜肉炖服,每次250g。(《广西药用动物》) 2、治风湿性关节痛:饮眼镜蛇新鲜血液,每日用一条蛇的血液冲酒服,连服半个月。若服后发热,可隔天服或停服。(《广西药用动物》) 用量用法:内服:煎汤,3-8g;或
用法用量
相关配伍 1、治风湿病:(眼镜蛇)鲜肉炖服,每次250g。(《广西药用动物》) 2、治风湿性关节痛:饮眼镜蛇新鲜血液,每日用一条蛇的血液冲酒服,连服半个月。若服后发热,可隔天服或停服。(《广西药用动物》) 用量用法:内服:煎汤,3-8g;或
药理研究
使用禁忌
【毒性提示】本品标注为“有毒”,属有毒药材,须经规范炮制并在执业中医师指导下使用,不可自行服用或超量使用。1、血虚筋骨失养者及孕妇忌用。 2、《广西药用动物》:“血燥筋枯的人和孕妇忌用。”
相关药方
本品须在中医师、中药师指导下辨证使用,不可自行长期、超量服用。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婴幼儿、儿童、老年人及肝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前须咨询医师;对本品或同科属药材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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